关于召开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新疆银行各位股东:
经新疆银行董事会提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疆银行章程》,决定召开新疆银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11:00-13:00。
二、会议地点
新疆银行大厦14楼会议室(参会方式:现场召开会议)。
三、参会股东
截至2025年7月22日下午18时,新疆银行登记在册股东。
四、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审议新疆银行吸收合并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新疆银行吸收合并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新疆银行吸收整合工作机制的议案
(四)关于授权新疆银行吸收整合工作组开展吸收合并工作的议案
(五)关于授权新疆银行法定代表人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新疆银行增资扩股的议案
(七)关于审议新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八)关于审议《新疆银行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五、会前登记及资格审查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7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传真或信函等新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认可的方式向新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参会登记。
(一)法人股东应提交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二)自然人股东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应提交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股东参会需提供资料
(一)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应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请联系新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获取。
七、会议资料
全体股东可于会前了解本次会议具体审议事项和内容,也可直接向新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索取。
八、其他要求
(一)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二)拟参会股东需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确定开会后需提前一小时到场办理签到手续。
(三)如有不详,请及时与董事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马雪婷、史晓菲,联系电话:0991-2378335、2378366。地址:新疆银行大厦2311室。
请各位股东准时登记并参加,未按期登记或未按时参会者,均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通知。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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