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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 |
金胡杨系列个人理财产品金胡杨10号终止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行于2018年06月05日成立的金胡杨系列个人理财产品金胡杨10号,产品登记编码 C1364318000009,起息日2018年06月05日,根据与投资者约定,该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05月28日完成资金兑付。其中,兑付本金:76540000.00元,大写:柒仟陆佰伍拾肆万元整;兑付客户利息:4566606.66元,大写:肆佰伍拾陆万陆仟陆佰零陆元陆角陆分。该期理财产品的投向是:固定收益类和货币市场类资产,投资比例为10%-100%。
本期理财产品资金托管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费为7486.24元。新疆银行作为投资管理人,对超出本产品的参考年化收益及销售管理费、产品托管费等规定费率后的剩余部分作为本行的投资管理费。
特此公告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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